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张玉才先生、宋斌先生、李亮先生、陈庆振先生、高运奎先生、桑丽霞女士、马涛先生、梁仕念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王亚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玉才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梁仕念先生、朱德胜先生、高景言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
额(合并后)241,327.90 万元,负债 68,351.3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72,976.60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6,128.88 万元,同比增长-5.13 %;利润总额为 3,016.01
万元,同比增长 1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64.61 万元,同比增长 21.4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名称、募集资金使用权限、管理和监督等进行整体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整(包含低
风险及类低风险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最终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内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将独立董事津贴由 7.8 万元/年(含税)调增为 10 万元/年(含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74.71 万元。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
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开展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