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3,868,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57 元(含税),共计 25,870,532.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若在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3,868,99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1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连钵、张赟
咨询电话:0537-4435777
传真电话:0537-4430400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