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 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43.07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6,883.83 万元,减去
提取法定公积金 1,689.59 万元以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3,965.04 万元,期末实际
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47,472.28 万元。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金为
161,503.27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32,8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同时,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转增金额不会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提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
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