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 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3、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 396,708,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7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6*****935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8*****277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 06*****632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5 02*****362 杨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行权价格与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 2018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惠州中京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公司将对已发行的可转债“中京定转”和“中京定 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黄若蕾
咨询电话:0752-2057992
传真电话: 0752-205799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