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 1、2、3 业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4 业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召开
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