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5,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8,255,000.00 元。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5,1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 58 号
3、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欣
证券事务代表:朱维维
4、咨询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电话:0513-86213965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