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
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4,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55 号文核准。张化机的股票代
码为 00256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不超过 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
下最终发行量,为 3,840 万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
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T-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5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
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
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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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 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信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 20 名询价
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2 月 25 日(T-3 日)12:00 前在
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低于发
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国信证券研
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 申报数
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96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
必须是96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96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96万股)配
号的方法,国信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
2
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96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96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3 月 4 日(T+2 日)在《张家港化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
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96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3,840万股,向网下回拨
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2月22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 年 2 月 22 日 (周二)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1 年 2 月 23 日 (周三)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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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月 24 日 (周四)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1 年 2 月 25 日 (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
T-2 日
有效申报数量
2011 年 2 月 28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3 月 1 日 (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
T日 前)
2011 年 3 月 2 日 (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1 年 3 月 3 日 (周四)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
2011 年 3 月 4 日 (周五) 告》,网下申购款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3 月 7 日 (周一)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
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将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T-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5 日(T-3 日)期
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1 年 2 月 23 日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15:30-17:30
(T-5 日,周三) 二层聚宝厅一号 大街乙 9 号
2011 年 2 月 24 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裙房
15:30-17:30 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
(T-4 日,周四) 二层宴会厅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