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56 深市 辉隆股份


首页 公告 辉隆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辉隆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1

1
证券代码: 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8-027 号),今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翔先生和副总经理
刘贵华先生、 程金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魏翔先生、刘贵华先生和
程金华先生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
公司股份,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 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
场买入的方式。
3、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增持人
员 职 务
增持前持
股数量
(股) 
增持前占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增持股数
(股) 
成交均价
(元) 
增持后持
股数量
(股) 
增持后占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魏翔 董事、总经理 4,500,000 0.6271 100,000 5.74 4,600,000 0.6410
刘贵华 副总经理 115,163 0.0160 23,000 5.68 138,163 0.0193
程金华 副总经理 50,407 0.0070 70,000 5.71 120,407 0.01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4、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
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
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