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
新江先生、唐东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 隆股份”、“公司”)股份 49,288,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7%)的 一致行动人中的部分股东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新江先生、唐东升
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解凤祥 安徽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001,345 0.73
董事
2 唐东升 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02,796 0.05
总经理助理
3 解佩玲 不在公司任职 3,912,812 0.41
4 范新江 不在公司任职 1,796,711 0.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数量: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31%;
(三)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区间:公司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窗口期除外);
(六)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