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年6月 6
日披露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27号),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贵华先生、程金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李永东先生、刘贵华先生 和程金华先生分别于2018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
3、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增持前占 增持后占
增持前持 增持后持
增持人职务 公司总股 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公司总股
员 股数量 股数量
本的比例 (股) (元) 本的比例
(股) (股)
(%) (%)
李永东 董事长 6,348,850 0.8847 157,000 5.77 6,505,850 0.9066
刘贵华 副总经理 105,163 0.0147 10,000 5.72 115,163 0.0160
程金华 副总经理 45,407 0.0063 5,000 5.71 50,407 0.0070
4、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