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8-07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
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0,538,20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8 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 08*****138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 00*****862 刘超
4 01*****292 关明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的《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六、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
3、咨询联系人:冯青霞
4、咨询电话:0755-27166108
5、传真电话:0755-271663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