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3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证券理财产品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理财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
“理财产品”)
2. 资产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管理人”)
3. 购买金额: 0.5 亿元人民币(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 产品性质:属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
5.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日,理财产品已逾期,且剩余本金 33,061,063.91 元及投资收益尚
未兑付。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发送的《关于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参会及表决的意见征询函》,根据管理人最新安排,拟就该信托计划项下的相关债权转让予以征询表决。
一、公司购买“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3 日,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上
述议案并经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风险投资;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19 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予以了续延。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20-034)。
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委托人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产品类型 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风险揭示 高等级风险投资品种
资产计划主要投向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 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另,本计划可以投资现金、银
行存款。投资于上述信托计划、存款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80%。
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 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方(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为北
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资源”)下属公司;(2)项目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板块海港城商业项目;(3)交易结
构:信托资金受让北大资源持有的对浙江蓝德的因往来款形成
投资范围 的应收款债权,转让价款资金用于海港城商业项目的开发建
设;(4)风险状况: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因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房地产产业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或市场行情发生变
化,可能对信托利益和信托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如发生通货膨
胀,则信托计划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全部或部
分抵消,从而对信托利益和信托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如出现转
让人、债务人、保证人经营不善等情况,将导致其业务与财务
状况受到影响,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风险和损失,进而可能导
致委托人无法取得任何收益(如有)甚至全部或部分损失投资
本金。
产品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26 日
产品到期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报酬确定方式 资产管理计划封闭运作,在计划存续期内不得提取委托资金,
存续期届满,一次性清算。
产品规模及收益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0.5 亿元投资该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
为 7.5%/年。
二、“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进展情况
(一)前期进展
理财产品到期后,据中信证券表示,信托计划因债务人浙江蓝德违约并受其所属的北大方正集团破产重整影响,未能按原信托期限分配信托利益,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分配本金收益,未能全额兑付本息。截至目前,剩余本金33,061,063.91 元及投资收益仍在持续催要。
(二)最新进展
近期,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发送的《关于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参会及表决的意见征询函》(以下简称“征询函”),根据征询函所述,中信证券配合西部信托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招商公告,对潜在债权收购方进行招募。目前,已有潜在债权收购方提供了初步意向方案,为充分听取和征询委托人意见,信托公司拟召开受益人大会,就是否按照征询函所披露的交易要素对信托计划项下的债权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提请信托受益人进行表决。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招商公告(2023 年 3 月 14
日),相关债权公开信息如下:
1. 标的描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的对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
2. 底价(万元):待定
3. 评估价(万元):/
4. 债权合同:《应收债权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
5、债权是否已到期:已到期
6、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初始本金:1,597,840,000.00 元
8、利率:9.8%/年
9、违约金率:0.03%/天
10、债务人已还款金额:本金 17,050,057.82 元
11、担保人已代偿金额:547,623,247.01 元
12、保证担保情况: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照担保人的重整计划,担保人完成了现金清偿,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
13、抵质押物情况:①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质押担保。②杭州海港城(现已更名为“北大资源博雅城”)项目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业态包括公寓、商铺、酒店、购物中心,抵押物在押面积 125,454.18 平方米,另有地下空间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11.2 万平方米。
尽管管理人征询函提及的关于债权的安排在形式上是有利于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减损安排,鉴于披露的资料有限,我公司已向中信证券出具《关于对表决意见征询函的异议函》,提请管理人向公司提供债权挂牌交易、转让的详细资料,无论是从竞拍的价格以及债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摘牌后的具体安排等拟表决的内容,还是债权转让决策是否公平公正,同时提请管理人应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权益,根据债权实际情况权衡抉择。虽然公司回复基本同意债权转让拟定方案,但是,债权转让拟定方案尚需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表决通过方可实施,能否表决通过尚不确定。截止本公告日披露前,公司财务经理已多次向管理人询问表决结果。如果受益人大会召开并通过关于债权转让的表决事项,标的债权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正式进行挂牌。若受益人大会未能表决通过关于债权转让的表决事项,管理人将继续配合信托公司通过司法处置等方式维护信托计划及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针对理财产品进展采取的措施
1、在获悉理财产品逾期不能兑付后,公司一直密切关注,积极与中信证券了解情况,公司总经理第一时间前去购买营业部与营业部负责人及客户经理沟通,营业部人员告知妥善处理该理财产品本息兑付只是时间问题,保证能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公司总经理一直提出与中信证券总部主要负责人沟通此事,但是遭到拒绝,同时提出要求召集购买理财产品的所有投资者一起交流,同样遭到拒绝。公司总经理提出中信证券作为管理人应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一直要求中信证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公司反馈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包括“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向的底层资产的资金投向、真实用途、交易结构、风险状况及风控措施等内容,客户经理只是口头不断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对于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只字未提,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仍未提供。
2023 年 6 月 3 日我公司邮箱收到《关于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参会及表决的意见
征询函》,公司总经理又第一时间亲自前去营业部沟通,此次见到营业部负责人、客
户经理及中信证券资管部两位人员,客户经理告知他是 2023 年 6 月 2 日才知晓这个
结果,公司总经理追问,此前一直承诺保证肯定能处理好,为何突然发给公司征询函,并且要求 6 月 9 日前必须回复,如不回复即放弃表决,且放弃表决视同投反对意见,营业部四人对该问题都没有回答。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信证券仅向公司披露了“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基础数据,但是,资管计划的净值判定、信托计划项下债权的变化缘由一直未详细全面提供。截止目前,“中信证券信享至尊 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产生的损失尚不明确,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督促中信证券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已全面自查存量自有理财资金的投向,经全面自查,“中信证券信享至尊1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唯一中高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其他存量理财产品投向安全,不会发生类似风险事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该理财产品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跟进并予以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