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3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振兴投资基金”)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4,881,241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2,440,620股。
因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式 (元/股) (股) 股份比例
产业振兴 集中竞 2020年11月4日至 8.59 1,084,800 0.09% 非公开发
投资基金 价减持 2021 年 5 月 3 日 行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日,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671,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8%。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产业振兴投 无限售条件 66,756,224 5.37% 65,671,424 5.28%
资基金 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振兴投资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如未来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