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顺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8,125,000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68 元,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2016 年 4 月 12 日,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780,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公司在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向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8,740,15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62 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12,500,000.00 元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7,5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90 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储存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142619 587,500,000.00 已销户
合 计 587,5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无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无临时闲置使用情况。
六、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结余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2。
八、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不存在差异。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75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8,779.54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 50,000.00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 2017 年 8,779.5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与 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 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投资的差额
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 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 51,836.62 51,836.62 51,836.62 51,836.62 51,836.62 51,836.62 已完成
1 限责任公司股权 任公司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913.38 6,913.38 6,942.92 6,913.38 6,913.38 6,942.92 29.54 不适用
合 计 58,750.00 58,750.00 58,779.54 58,750.00 58,750.00 58,779.54 29.54
说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实际投资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扣非后净利润)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扣非后净利润)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 28,000.00 30,000.00 40,000.00 70.000.00 19,364.93 33,319.80 14,750.72 90,541.79 否
1 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公司收购股权后,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期间实际实现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承诺业绩,2016、2017、2018年未完成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其取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2019年未完成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优先进行补偿。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计算,汇元达 2016 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25,243,287 股,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为 28,924,062 股,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8,168,042 股,以上三年度应补偿的股份已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8
年12月27日、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2019年未完成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金额共计55,249.28万元,业绩补偿义务人已承诺分三期完成补偿款支付,其中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1,249.28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7,00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7,000.00万元。
2、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6月扣非后净利润合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