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indoo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住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除前述股东以外的其余18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度未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新都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3,360万股,发行价格为33.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都化工”,股票代码“00253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36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18日
3、股票简称:新都化工
4、股票代码:002539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552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2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除前述股东以外的其余18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3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宋睿
73,656,590
44.50%
2014年1月18日2
牟嘉云
32,642,400
19.72%
2014年1月18日
3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6,940,000
4.19%
2012年1月18日
4
覃琥玲
3,031,080
1.83%
2012年1月18日
5
刘晓霞
1,398,960
0.85%
2012年1月18日
6
尹辉
1,282,380
0.77%
2012年1月18日
7
王生兵
1,282,380
0.77%
2012年1月18日
8
张光喜
1,282,380
0.77%
2012年1月18日
9
张明达
466,320
0.28%
2014年1月18日
10
陈继梅
349,740
0.21%
2012年1月18日
11
李宏
349,740
0.21%
2012年1月18日
12
周燕
233,160
0.14%
2012年1月18日
13
杨思学
174,870
0.11%
2012年1月18日
14
马宏明
100,000
0.06%
2012年1月18日
15
曾桂菊
70,000
0.04%
2012年1月18日
16
姚传珍
60,000
0.04%
2012年1月18日
17
邓伦明
50,000
0.03%
2012年1月18日
18
敖强
50,000
0.03%
2012年1月18日
19
周安谦
50,000
0.03%
2012年1月18日
20
张钟
40,000
0.02%
2012年1月18日
21
曾桂俊
10,000
0.01%
2012年1月18日
小计
123,520,000
74.63%
——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22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票
8,400,000
5.07%
2011年4月18日
23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3,600,000
20.30%
2011年1月18日
小计
42,000,000
25.37%
——
合计
165,52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ndoo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2、注册资本:12,352万元(发行前);16,55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牟嘉云
4、住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5、经营范围:生产复混肥料、销售化肥及化肥原料;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复合肥
7、所属行业:C4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4310化学肥料制造业
8、电话:028-83962682
9、传真:028-83962682
10、电子邮箱:zhengquan@shindoo.com
11、董事会秘书:范明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牟嘉云
董事长
女
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3,2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