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1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增持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
韩录云女士之子郭钏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郭钏 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58,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增持金额为 5,007,349.88 元。郭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5,438,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4%。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郭钏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系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郭钏先生持有公司 101,4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01%。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郭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长期 投资价值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3、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4、增持股份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集 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郭钏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5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增持金额为 5,007,349.88 元。郭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5,438,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 计划的 实施不 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 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 注上述主体增持公司 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