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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林州重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3-009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拟增持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郭钏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12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郭钏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郭钏先生持有公司 10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0.01%。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郭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3、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4、增持股份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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