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2-008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2 月 22 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在林州市签署了《兰州中煤支护
材料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以下称“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1、甲方: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住所: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 122 号
法定代表人:韩建生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工矿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
电产品(不含汽车)、金属材料、煤炭、钢材、炉料的批发零售。
2、乙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煤焦化、洗煤、机械制造、
科研等为一体,多元发展的能源及机械制造企业,公司和其建立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可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市场、行业和产品优势互补,有
利于双方企业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
(二)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对市场所需产品互相全面开放,互为对方生产的设备、
配件提供优先使用权。
2、乙方对甲方生产的全液压坑道钻机、高压水射流钻割一体化
形成装置、二氧化碳相变预裂装置、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顶梁等及其
给类配件,在井下煤机成套设备招标中,提供优先使用权和方便条件;
甲方对乙方采煤机、掘进机、矿用提升设备、圆环链等产品在市场销
售及采购中给予同样的优先使用权。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可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拓
展公司在甘肃地区的市场空间,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本协议下开展的具体项目,将由双
方或所属企业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须经双方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并通过后实施;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将根据战略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
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