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13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杯电工”)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4 号),核准本公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二线”)79.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
关于信息 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
真实、准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若违反上
确、完整 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
的承诺函 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上市公司 本企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控股股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东、实际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控制人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
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
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
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
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
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
董事、监 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事、高级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管理人员 明确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人为本次重 组所提供之信 息和文件的所 有复印件均 与原件一
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
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
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
交易标的 所提供之文件资料的所有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武汉二线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
以赔偿。
本企业及时向金杯电工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重组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交易对方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长沙共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举、湖南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
资管 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本企业为本次
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和承担。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关于认购 交易对方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股份锁定 长沙共举 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期的承诺 6 个月。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
见、规定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
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用于认 购金杯电工对 价股份的武汉 二线股权持 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
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
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
交易对方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安排
湖南资管 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与此同时,如本
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
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
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
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 本次重组完成期
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
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
上市公司 本企业/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 不减持承诺;如
控股股东 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 上市公司所有,
及其一致 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行动人、 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
关于不减 实际控制 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