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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7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7-057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15:00至2017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8,117,0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33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325,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2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91,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8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766,8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9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7,469,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1%;反对64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7,12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

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9%;弃权22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71,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803%;反对 771,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836%;弃权

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6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42,050,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71%;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0%;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9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2%;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7%;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42,050,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71%;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0%;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9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2%;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7%;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范志宏先生、孙文辉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2,12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543%;反对69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8%;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866,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844%;反对69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5%;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范志宏先生、孙文辉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7,12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9%;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71,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03%;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36%;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6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50,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71%;

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0%;弃权22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9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012%;反对 771,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77%;弃权

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范志宏先生、孙文辉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72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25%;

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6%;弃权22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9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012%;反对 771,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77%;弃权

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孙文辉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50,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71%;反对77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0%;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9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012%;反对 771,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77%;弃权

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范志宏先生、孙文辉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12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543%;反对69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8%;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866,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844%;反对69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5%;弃权223,800股(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