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7-04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公司已于2016年
11月25日就本次发行事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458号)。
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事宜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但相关股东大
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10月11日到期,结合目前证券市场情况,为保
证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提请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具体情况如下:1、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原方案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8月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2.15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申报时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能翔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其认购股票的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认购人认购股票的价格相同。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6月10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6.67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申报时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能翔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其认购股票的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认购人认购股票的价格相同。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原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2,304,52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9,925,0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除上述修订事项外,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上述调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虽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10月11日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10月11日。
上述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但股东大会给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10月11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12个月至2018年10月11日。除此之外,其他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上述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