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3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海源复材,证券代码:00252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3月12日、3月13日、3月16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一)(二)(编号:2020-003、004);2020年2月19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6);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3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权转让终止的公告》(编号:2020-020)。
3、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24号)。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21),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0号);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编号:2020-025);2020年3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编号:2020-029)。
6、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8、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经查询,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