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华创”)100%股权分别转让 50%股权给福建华博睿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睿达”),转让 50%股权给福建君合华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华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4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源华创股权。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6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华博睿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3T8K5J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霞
5、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甘路9号洪山防洪堤商品房
6、经营范围: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物流系统
服务;停车场(库)信息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7、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为福建中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762万元,净资产为4,439万元,营业收入为8,346万元,净利润为6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华博睿达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福建君合华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4GDK7L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叶闽
5、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甘路9号洪山防洪堤商品房
6、经营范围:大数据服务;其他数字内容服务;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
7、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为福建中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762万元,净资产为4439万元,营业收入为8346万元,净利润为6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君合华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5、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6号
6、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其他未列明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
7、本次转让前后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100% 0
福建华博睿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 50%
福建君合华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0% 50%
合计: 100% 10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福建华博睿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福建君合华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二”)(以下统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甲方持有海源华创 100%的股权。
(二)转让价格: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海源华创 50%的股权以人民币
2,7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一,50%股权以人民币 2,7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二,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400 万元,乙方一、二同意按此价格购买该股权。
(三)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海源华创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海源华创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四)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遵守市场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以人民币 5,400 万元的
价格将持有的海源华创 100%的股份转让给华博睿达、君合华博。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公司业务布局,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