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4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
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11,886,28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11,886,28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16,640,8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送)股将于2018年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送)股总数与本次转(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1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45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 08*****88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00*****550 范洪泉
5 01*****205 邓乐安
五、本次转(送)股的交易流通时间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年5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72,597,988 17.06% 69,039,195 241,637,183 17.06%
二、无限售流通股 839,288,298 82.94% 335,715,319 1,175,003,617 82.94%
三、股份总数 1,011,886,286 100.00% 404,754,514 1,416,640,800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送)股后,按新股本1,416,640,8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08元。
八、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
2、咨询联系人:段丽媛
3、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4、传真电话:0731-22337798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