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协议转让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城发”)拟受让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上市公司”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股份转让”)。
2、本次交易前,常德城发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1年10月18日,常德城发与陈大魁先生签署了《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大魁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大魁先生将其所持的浙江众成 226,444,847股股份(占浙江众成总股本的2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常德城发。
3、如本次交易最终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常德城发将持有浙江众成226,444,847股股份,占浙江众成总股本的25.00%,成为浙江众成的控股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浙江众成的实际控制人。
4、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保持核心高管团队的稳定性,保证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平稳过渡。
5、本次交易已取得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本次
交易的批复。本次交易将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决定或同意文件,并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亦未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权益变动将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
浙江众成于2021年10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通知,陈大魁先生于2021年10月18日与常德城发签署了《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大魁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1年10月18日,陈大魁先生与常德城发签订了《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常德城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陈大魁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226,444,8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常德城发将持有浙江众成226,444,847股股份,占浙江众成总股本的25.00%,成为浙江众成的控股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浙江众成的实际控制人。
常德城发取得对浙江众成的控制权将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助力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方面,本次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将进一步提升常德城发的证券化水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增强资本运作和产融结合能力;上市公司作为工业信息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所处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及合成橡胶制造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长期以来都是国家支持的
重点产业之一,核心技术需多年的行业深耕和技术沉淀才能形成,目前浙江众成已形成完善的工艺体系、研发技术及人才储备,本次收购有利于常德城发实现产业升级及战略拓展。
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将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有利于上市公司与常德城发的优势资源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等原则,在产业发展、市场资源及金融支持等方面形成全方位互动,将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优势,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常德城发将持有浙江众成226,444,847股股份,占浙江众成总股本的25.00%,成为浙江众成的控股股东,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大魁 29,845.6400 32.9502 7,201.1553 7.9502
陈大魁的一致行
7,983.3103 8.8137 7,983.3103 8.8137
动人
陈大魁及其一致
37,828.9503 41.7640 15,184.4656 16.7640
行动人合计
常德城发 0 0 22,644.4847 25.0000
其他股东 52,748.9884 58.2360 52,748.9884 58.2360
合计 90,577.9387 100.0000 90,577.9387 100.0000
注1:上述陈大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陈健先生持有6,339.0329万股,陈晨女士持有1,222.1674万股,何雪平女士持有400.00万股,陈群英女士持有22.11万股,上述四人合计持有7,983.3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137%。
注2: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陈大魁先生(股份转让方)
姓名 陈大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冬青里**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陈大魁先生和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健先生为父子关系,陈大
魁先生和上市公司股东陈晨女士为父女关系,陈大魁先生和上市公
一致行动关系
司股东何雪平女士为夫妻关系,陈大魁先生和上市公司股东陈群英
女士为兄妹关系。
(二)常德城发(股份受让方)
1、常德城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芙
注册地址
蓉观邸大楼11楼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枭
成立时间 2019年10月30日
经营期限 2019年10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QWT757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控股股东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
高科技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医疗项目、城市水务、养老产业投资;
土地整治服务;贸易代理;物业管理;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经营范围 成服务;水资源管理;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水污染治理;建材销
售(不含砂砾);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发布、代理;专业停
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以
上项目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
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的咨询,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芙
通讯地址
蓉观邸大楼11楼
2、常德城发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常德城发的实际控制人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陈大魁
(二)转让标的
陈大魁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26,444,8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转让给常德城发。
(三)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及定价方式:以本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同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等情形,经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9元/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贰拾亿叁仟捌佰万叁仟陆佰贰拾叁元整(¥2,038,003,623)。
2、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款由甲方分三期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和支付方式如
下: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于本协议签署且公告之日,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的30%,即人民币陆亿壹仟壹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