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善县柳溪路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2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浙江
众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
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股东陈健、嘉善众嘉投资有限公司、吴军、马黎声、
潘德祥、黄旭生、赵忠策、陈子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公司股东利保丰益(北京)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刘伟钧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大魁、陈健、吴军、马黎声、潘
德祥、黄旭生、赵忠策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3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份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但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4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664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7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
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30万股,网上发行2,137万股,发行
价格为30.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0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浙江众成”,股票代码“002522”,其中网上
定价发行的2,137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10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
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
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2月10日
3、股票简称:浙江众成5
4、股票代码:00252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667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67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53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137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
易时间
一、首次
公开发
行前的
股份
陈大魁5,846 54.805% 2013 年12 月10 日
陈健800 7.500% 2013 年12 月10 日
嘉善众嘉投资有限公司434 4.069% 2013 年12 月10 日
利保丰益(北京)资本运营
中心(有限合伙)
320 3.000% 2011 年12 月12 日
刘伟钧220 2.062% 2011 年12 月12 日
吴军100 0.937% 2013 年12 月10 日
马黎声80 0.750% 2013 年12 月10 日
潘德祥60 0.562% 2013 年12 月10 日
黄旭生60 0.562% 2013 年12 月10 日
赵忠策50 0.469% 2013 年12 月10 日
陈子根30 0.281% 2013 年12 月10 日6
小计8,000 74.998% ——
二、首次
公开发
行的股
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530 4.968% 2011 年3 月10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2,137 20.034% 2010 年12 月10 日
小计2,667 25.002% ——
合计10,667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Zhongcheng Packing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10,667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董事会秘书:吴军
成立日期:2001 年10 月23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9 年1 月16 日
公司住所: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邮编:314100)
邮政编码:314100
公司电话:0573-84187845
公司传真:0573-84187829
互联网网址:www.zjzhongda.com
电子信箱:sec@zjzhongda.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2 年底止)。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多层共挤热收缩薄膜、塑料制品;多层共
挤热收缩薄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制造与销售。
主营业务: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 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
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为塑料薄膜制造业(代码C4901)。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
票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情况(万股)
1 陈大魁董事长、总经理2008-12-10 至2011-12-9 5,846
2 陈健董事、副总经理2008-12-10 至2011-12-9 800
3 吴军
董事、董秘、财务负
责人
2008-12-10 至2011-12-9 100
4 赵忠策董事2008-12-10 至2011-12-9 50
5 韩江南独立董事2008-12-10 至2011-12-9 无
6 王健独立董事2009-11-20 至2011-12-9 无
7 申屠宝卿独立董事2009-11-20 至2011-12-9 无
8 杭阿根监事2008-12-10 至2011-12-9 无
9 丁晓闻监事2008-12-10 至2011-12-9 无
10 詹越强监事2008-12-10 至2011-12-9 无
11 马黎声副总经理2008-12-10 至2011-12-9 80
12 潘德祥副总经理2008-12-10 至2011-12-9 60
13 黄旭生总工程师2009-11-26 至2011-12-9 60
注:嘉善众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4 万股股份,陈大魁(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嘉善众嘉投资
有限公司46.083%的股权,丁晓闻(监事)持有嘉善众嘉投资有限公司0.46%的股权。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大魁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陈大魁直接持
有本公司54.805%的股权,同时还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嘉善众嘉投资有限公司
46.083%的股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见如下:
陈大魁先生,董事,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42119******005X,住址:
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冬青里26 幢,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