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9号文核准,浙江众成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众成”或“公司” )向截至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众成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
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4年1
月16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1,201,600股,发行价格为6.25元/股。 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售 占可配售 占可配售
无限售条件流通 有限售条件流通
项目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东认购合计 股份总数
股股东认购 股股东认购
比例(%) 比例(%) 比例(%)
总认购股数(股) 24,962,950 48.75 25,185,600 49.19 50,148,550 97.94
总认购资金总额 156,018,437.50 157,410,000.00 313,428,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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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浙江众成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51,201,6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浙江众成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25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
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总量为86,72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 年1月16日,R+5日),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4,962,95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51,201,600股的48.75%,认购金额为156,018,437.5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总量为83,952,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月16日,R+5日),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5,185,6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51,201,600股的49.19%,认购金额为157,410,000.0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月16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
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28,060,8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
数51,201,600股的54.80%。
4、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收市,浙江众成股东持股总量为
170,672,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 年1月16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
为50,148,550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13,428,437.5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51,201,600股的97.94%,超过了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
本次配股发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相关规定,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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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见报当日(2014年1月20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
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0.293)。本次配股
发行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4年1月7日(R-2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浙江众成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办公地址: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董事会秘书:吴军
证券事务代表:楚军韬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