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
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27,046,31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0,864,20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1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6,182,10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27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32,717,44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6,907,14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810,302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3.1960%。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23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96%;弃权 1,997,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23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6%;弃权 1,997,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7,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060%。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86%;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1%;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66%。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86%;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1%;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66%。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92%;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35%。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4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92%;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35%。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86%;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1%;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66%。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6 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92%;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弃权 2,13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35%。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67,6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726%;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92%;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07,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763%;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66%。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86%;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85,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094%;反对 3,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1%;弃权 2,112,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66%。
关联股东李学峰、李安东、李安宗、李润生、李润泽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645,721 股 ,占 出席 会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85.8132%;反对 3,0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