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学峰 李安东 李贤明 李文海
宫本高 王 新 夏 洋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5,375,231 股
2、发行价格:4.2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4,575,970.2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5,375,23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李学峰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结束后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 4
释义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发行时间...... 10
(四)发行方式...... 10
(五)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0
(六)发行数量......11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1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11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2
(十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2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7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治理、高管人
员结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情况的影响......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2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4
(三)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4
(四)验资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4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5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 26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齐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峰新材
公司章程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次发行 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指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
第 18 号》 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
一致行动人 指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列情形为
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海通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feng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发行前) 49,468.581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1 年 6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齐峰新材
股票代码 002521
法定代表人 李学峰
董事会秘书 姚延磊
联系电话 0533-7785585
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
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
经营范围 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
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3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对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发行股份限售期、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上市地点等作出
决议。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告。
2023 年 7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告。根据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该等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
会决议已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