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9-00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5号),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发精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融资将择期实施。
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次重组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信息真 “本承诺人所提供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1 日发精机 实、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
完整的承诺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函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独立
日发集团、五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都投资有限 关于保持上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
2 公司、吴捷先 市公司独立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
生及吴良定 性的承诺函 企业,下同)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
先生家族 不在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
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
司的资产全部处于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
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
2、保证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
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
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
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
2、保证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
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保持独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1、本公司/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
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
2、本公司/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违法
违规提供担保。
3、本公司/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
关于减少及 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
3 规范关联交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
易的承诺函 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
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
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
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关于不减持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次重组复牌日前)起至
4 上市公司股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的承诺函 票。”
“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
日发集团、五 个月内,本公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