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9.0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本次回购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编写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上述激励方案不能实施的,公司届时将用作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1、价格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0-9.00]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2、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拟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142,222,863股,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9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 27,777,777股(本报告中数字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差异,下同),回购股份规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2017年8月7日-2018年2月6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如期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77股,并假设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为1,142,222,863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回购前数量 比例(%) 最大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实施 比例(%)
激励计划完成
后数量
有限售股份 368,753,008 32.28% 27,777,777 396,530,785 34.72%
无限售股份 773,469,855 67.72% -27,777,777 745,692,078 65.28%
总股本 1,142,222,863 100% 0 1,142,222,863 100%
2、如果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 27,777,777股,并假设由于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为1,114,720,113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回购前数量 比例(%) 最大回购数量 回购注销完成 比例(%)
后数量
有限售股份 368,753,008 32.28 368,753,008 33.09%
无限售股份 773,469,855 67.72 -27,777,777 745,692,078 66.91%
总股本 1,142,222,863 100 -27,777,777 1,114,445,086 100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1、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2016年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完成15亿左右的再融资后,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22%,预计2017年资产负债率维持低位,并且在下半年公司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目前公司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宽松、公司货币资金充裕,以不超过2.5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由于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公司具有较大的财务杠杆利用空间,即便在回购期间产生较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也有足够的条件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来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回购实施后的财务影响
以公司2016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使用自有资金回购 27,777,777股、
回购总金额2.5亿元的上限计算,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每股收益提高0.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高1.46个百分点,公司的业绩指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以201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为基准,回购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至26.42%,流动比率为2.2倍,速动比率为1.84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仍能保持较好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债权人利益能够得到较好保护。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价格,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2.5亿元,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同时,公司回购股份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原则,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部分董监高在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买+卖 交易价格 交易方式 (‰)
-)(股)
顾洪春 副总经理 2017/3/24 -196635 20.9 竞价交易 0.2924
已于2017年
钱叶飞 7月20日离 2017/4/25 20000 15.07 竞价交易 0.0297
任副总
白晓旻 董事、副总 2017/5/15 -49909 15.16 竞价交易 0.0743
吴建明 董事长 2017/5/31 -2240000 7.84 大宗交易 1.9611
庞鹰 董事 2017/6/1 -1180000 7.9 大宗交易 1.0331
徐敏 财务总监 2017/6/1 -395000 7.9 大宗交易 0.3458
薛利军 董事、副总 2017/6/1 -1125000 7.9 大宗交易 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