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26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
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896,241,13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7 胡津生
2 01*****637 胡津生
3 01*****499 常世平
4 01*****233 董书新
5 01*****636 董书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权益分派无转增股本情况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咨询联系人: 任伟、孟宪坤
咨询电话:022-24895297
传真号码:022-2489527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