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05 深市 鹏都农牧


首页 公告 鹏都农牧: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鹏都农牧: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鹏都农牧: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3-08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截至 2022 年末,利安达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49 人,注册会计师 36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

  (7)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44,877.15 万元,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4,241.93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2,198.68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 家)、采矿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教育(1家)、金融业(1 家)。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542.9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2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016.47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
 (000600)、河钢资源(000923)、赤天化(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 文化(002445)、宏达新材(002211)、中国高科(60073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成为 ACCA
 会员,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河钢资源(000923)审计报告,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 年至 2007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 年至 2013 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 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 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 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曹忠志  2023-2-9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宏达新材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  曹忠志  2023-2-24      监管谈话      中国证监会  中国高科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专员办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
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41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31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10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
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