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5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公司总部 2 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60,726,8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7672%。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6,427,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62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99,7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60,20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30,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30,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30,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7,810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60%。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七)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260,234,309 股同意,492,5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2,410 股同意,492,5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656%。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23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7,810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60%。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209,709 股同意,51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197,810 股同意,517,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92%。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 股同意,487,100 股反对,30,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035,409 股同意,691,4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023,510 股同意,691,4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3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9,460,609 股同意,1,266,2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6%。
(十三)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表决结果:1,254,276,727 股同意,6,450,08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4,828 股同意,6,450,08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王培鑫律师、何广远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