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ST 搜特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朝强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公司总部 2 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9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0,921,9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366%。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65,918,1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54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5,003,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15,210,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31%;反对
54,959,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04%;弃权 75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4%。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8,632,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961%;反对
52,250,9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95%;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7,906,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127%;反对
52,977,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829%;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5,198,7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18%;反对
55,645,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93%;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1053%;反对 55,645,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02%;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6%。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66,22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0149%;反对
55,323,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23%;弃权 249,368,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327%。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7,625,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05%;反对
53,258,7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52%;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7、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7,90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121%;反对
52,983,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836%;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488,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043%;反对 52,983,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301%;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7,946,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173%;反对
52,528,5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14%;弃权 4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533,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829%;反对 52,528,5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396%;弃权 4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4%。。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5,8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775%;反对
55,043,9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02%;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45,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2520%;反对 55,043,9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36%;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7,907,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128%;反对
52,770,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91%;弃权 2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
11、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8,09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44%;反对
48,556,4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53%;弃权 4,2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4%。
12、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8,26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534%;反对
51,813,5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93%;弃权 8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计云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