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1-009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日9:15至2021年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3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19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2名,代表股份总数252,276,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总数249,95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总数2,323,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8%。
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 1.00《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0,355,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2%;
反对 1,875,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4%;弃权 46,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20%;反对 1,875,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93%;弃权 4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凌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阳光时代(广州)律师事务所黎小露律师、肖杭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阳光时代(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