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辽源中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下发(2019)吉 04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吉 04 破申
6-2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精制”)重整,并指定利源精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管理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重整进展披露如下:
一、债权申报情况
按照法院发布(2020)吉 04 民破 10 号《公告》,利源精制债权人应在 2020
年 12 月 6 日 24 时前向利源精制管理人申报债权。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接受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并积极同债权人交流。截至目前,共有 14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218 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约 68.30 亿元人民币。
二、其他重整工作进展
1. 根据法院决定,利源精制重整案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详情请参见管理人于同日披露的公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2. 经管理人和公司多方沟通、寻找和洽谈,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管理
人和重庆秦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宜之投资协议》,详情请参见管理人于同日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三、风险提示
1.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将积极配合做好重整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