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科技园项目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公司”或“甲方”)拟根据公司投资建设的科林环保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总体规划,对科技园已经完工的一期工程中的C幢办公楼(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拟入驻本园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支行(以下简称“吴江邮储银行”或“乙方”),交易价格为4,200.99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支行
注册号: 32058400018353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陆云飞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位于科技园内的C幢办公楼的产权,建筑面积5,724.81平方米。该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无资产诉讼、仲裁或查
封、冻结、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5)第1323号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104.44万元,评估值为4,040.57万元,增值额为1,936.13万元,增值率为92.00%。
3、标的资产所处的地块由公司于2011年7月通过挂牌受让的方式获得。该地块的政府规划为总部经济商贸科研用地,可分割部分产权,以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为限。公司在该地块开发建设了科林环保科技园,科技园一期工程建筑为A、B、C三幢楼,其中A、B楼用于公司的技术中心和总部管理机构,已于今年4月投入使用。C楼为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价格及支付约定:
参考评估价格,本次交易总价(含相关公用设施水电消防等建设分摊费用)为人民币4,200.99万元。签订合同后分期支付合同价款,在乙方取得房产、土地证后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2、因本合同标的物权属转移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落实合同的签订和办理相关手续。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本次出售资产主要是公司根据科技园建设及发展规划,通过引进金融企业入驻,提升园区的配套服务功能,拓展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售资产可以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为二期工程建设和引入高端服务业,提升环保科技产业集聚能力,起到重要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2)本次出售资产预计可获得的收益将高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公司在确认该项收入的年度内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出售C幢办公楼可以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为二期工
程建设和引入高端服务业,提升环保科技产业集聚能力,起到重要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本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时,操作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同意出售C幢办公楼的相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新建科技园项目出售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