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 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2015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 8,0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3%,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7.62元/股。该计划所购 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7日。
3、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396,704,022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8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 8,051,400股调整为30,595,32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1、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2、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展期至2021年8月1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8月11日。
4、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1年8月11日到期,2021年6月10日公
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一年至2022年8月1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2年8月11日。在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30,595,320股,持股比例约为2.03%;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2年8月11日。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