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9-07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提案》,同意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7)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19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详见2019年7月16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55、2019-064、2019-068)。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10,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71%,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3.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回购股份期限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15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0,669,99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667,499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提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