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9-04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以总股本1,261,55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3,077,657.2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1,55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5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 08*****74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4 01*****226 沈小平
5 01*****796 沈小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9年7
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咨询联系人:陆凯
咨询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0512-63877239
七、备查文件
1、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