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0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鼎光电”)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
经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7月11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13名,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占本次激励计划总授予股份
数的90.61%。
3、授予价格:5.95元/股。
4、股票来源:通鼎光电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的60个月,其中禁售期12个月,解锁期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
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下列方式解锁: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解锁 25%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25%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次解锁 25%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次解锁 25%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比例
2013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20%,且2013年
第一个解锁期 25%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40%,且2014年
第二个解锁期 25%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80%,且2015年
第三个解锁期 25%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016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00%,且2016年
第四个解锁期 25%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注:以上净利润及用于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值作为计算依据,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
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
再融资当年和次年扣除该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产值;因再融资募投项
目所产生的净利润将从融资当年中扣除。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本次获授限 实际认购限 占首次授予 占授予前总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股本的比例
量(万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李龙勤 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蒋小强 副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李俊 副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张月芳 董事、副总经 10 10 1.33% 0.04%
2
理
刘延辉 副总经理 10 10 1.33% 0.04%
石东星 董事 7 7 0.93% 0.03%
钱文忠 财务总监 7 7 0.93%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