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4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
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
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杭州余杭
孙锋峰 是 3,920,000 3.90% 0.39% 2019 年 7 2022 年 7 金控控股
月 4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杭州旭神
2020 年 2022 年 7 投资管理
孙锋峰 是 1,401,000 1.39% 0.14% 10 月 22 月 27 日 合伙企业
日 (有限合
伙)
合计 5,321,000 5.30% 0.53%
注: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除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 比例
孙
金 56,428,461 5.63% 56,428,461 100% 5.63% 0 0 0 0
国
孙
锋 100,473,422 10.03% 95,152,422 94.70% 9.50% 0 0 0 0
峰
孙
利 20,567,555 2.05% 20,567,555 100% 2.05% 0 0 0 0
群
孙
曙 3,800,000 0.38% 3,800,000 100% 0.38% 0 0 0 0
虹
合 181,269,438 18.09% 175,948,438 100% 17.56% 0 0 0 0
计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
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杭州上市
2022 年 至办理 公司稳健 其他:
孙锋峰 是 5,321,0 5.30% 0.53% 否 否 8 月 2 解除质 发展引导 资金
00 日 押登记 基金合伙 需求
之日止 企业(有
限合伙)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限 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称 售和 股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份
数量 比
例
孙
金 56,428,461 5.63% 56,428,461 56,428,461 100.00% 5.63% 0 0 0 0
国
孙
锋 100,473,422 10.03% 95,152,422 100,473,422 100.00% 10.03% 0 0 0 0
峰
孙
利 20,567,555 2.05% 20,567,555 20,567,555 100.00% 2.05% 0 0 0 0
群
孙
曙 3,800,000 0.38% 3,800,000 3,800,000 100.00% 0.38% 0 0 0 0
虹
合 181,269,438 18.09% 175,948,438 181,269,438 100.00% 18.09% 0 0 0 0
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
到期的质押。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
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
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 80%: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