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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金固股份: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0—03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峰先生。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929,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517%。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498,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114%;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2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31,1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03%;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 5%以下的投资者)2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23,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2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5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2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5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42%。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2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5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42%。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95,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525%;反
对 924,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7579%;弃权 109,2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6482%;反对 924,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6159%;弃权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7358%。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2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35.5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4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2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3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5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4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88,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467%;反
对 1,040,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5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1,040,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59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孙锋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7,076,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7.1814%;反对
931,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1.4732%;弃权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34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 93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8588%;弃权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735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0,895,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1525%;反

对 1,033,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4.6482%;反对 1,03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5.35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对 2019 年度公司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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