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的董事 9 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与会董事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且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461,183,89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资 资金金额
1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112,549.76 94,500.00
1.1 大连国贸中心大厦室内精装修工程 44,931.22 40,900.00
1.2 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项目幕墙工程 11,380.83 9,800.00
1.3 青羊区文家街办马厂社区2.3 组 9号地住宅及商业 8,029.25 3,800.00
配套设施项目
1.4 深圳恒大珺睿大厦项目外立面、裙楼及地下商业内 5,783.18 5,100.00
街幕墙工程
1.5 创智云城项目二期 1 标段精装修工程 5,178.09 4,200.00
1.6 长圳安居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装饰工程 5,472.37 4,550.00
1.7 中山大学深圳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 4,252.39 3,750.00
工(III 标、IV 标、V 标)
1.8 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 4,175.43 3,600.00
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湖北省武汉市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 26 号地块
1.9 项目 2 号楼及 4 号楼户内精装修独立承包工程(二 3,780.66 3,550.00
标段)
1.10 银丰玖玺城 B4 地块精装修工程 3,772.18 2,000.00
1.11 济南万达城项目 D5 地块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3,604.80 3,000.00
1.12 武汉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大区外立面(幕墙) 3,542.16 2,550.00
二标段施工工程
1.13 华润悦里公馆二期精装修工程 3,063.92 2,600.00
1.14 西咸文教园沣岭住宅项目(一期)精装修施工三标 2,764.86 2,500.00
段
1.15 澳康达(上海)名车广场项目 09 地块室内精装修 2,818.41 2,600.00
及园林景观工程
2 偿还银行贷款 40,500.00 40,500.00
合计 153,049.76 13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