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98 号)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
公司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且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461,183,89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资 资金金额
1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112,549.76 94,500.00
1.1 大连国贸中心大厦室内精装修工程 44,931.22 40,900.00
1.2 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项目幕墙工程 11,380.83 9,800.00
1.3 青羊区文家街办马厂社区2.3 组 9号地住宅及商业 8,029.25 3,800.00
配套设施项目
1.4 深圳恒大珺睿大厦项目外立面、裙楼及地下商业内 5,783.18 5,100.00
街幕墙工程
1.5 创智云城项目二期 1 标段精装修工程 5,178.09 4,200.00
1.6 长圳安居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装饰工程 5,472.37 4,550.00
1.7 中山大学深圳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 4,252.39 3,750.00
工(III 标、IV 标、V 标)
1.8 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 4,175.43 3,600.00
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湖北省武汉市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 26 号地块
1.9 项目 2 号楼及 4 号楼户内精装修独立承包工程(二 3,780.66 3,550.00
标段)
1.10 银丰玖玺城 B4 地块精装修工程 3,772.18 2,000.00
1.11 济南万达城项目 D5 地块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3,604.80 3,000.00
1.12 武汉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大区外立面(幕墙) 3,542.16 2,5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资 资金金额
二标段施工工程
1.13 华润悦里公馆二期精装修工程 3,063.92 2,600.00
1.14 西咸文教园沣岭住宅项目(一期)精装修施工三标 2,764.86 2,500.00
段
1.15 澳康达(上海)名车广场项目 09 地块室内精装修 2,818.41 2,600.00
及园林景观工程
2 偿还银行贷款 40,500.00 40,500.00
合计 153,049.76 13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之“七、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要提示 ...... 2
目录 ...... 6
释义 ...... 8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2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1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6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17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4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4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及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4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情况.. 4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4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