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在减持计划公告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690,45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7.89%,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383,373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
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由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故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690,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89%。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