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4-00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21日止、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21日止。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