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因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申请中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和申请文件更新完善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鉴于对外转让类金融业务尚需履行杭州市及富阳区金融办、南昌市市政府和国资委内部审批程序以及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在三个月内完成对公司类金融业务的处置工作,进而无法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尽快重新申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万娇、蔡翘、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