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0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合计 23,888,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2.69%,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88,888,000 股减少至865,000,000 股。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回购注销前的 19.94%被动上升至 20.49%。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事宜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并于 2019 年12 月 6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7)。本次回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1.7 亿元,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10.5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止。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10.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35 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8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最高成交价为 8.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70,962,572.1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已支付的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
总金额的下限即 1.7 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0-069)。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 23,888,0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 19.94%被动上升至 20.49%。同时,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完毕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 回购注销(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
(股) 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 7,760,490 0.87% 0 7,760,490 0.90%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760,490 0.87% 0 7,760,490 0.90%
二、无限售条件 881,127,510 99.13% -23,888,000 857,239,510 99.1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88,888,000 100.00% -23,888,000 865,000,000 100.00%
五、后续事项: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88,888,000元减少至865,000,000元。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